根据《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云南省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云语〔2022〕7号)精神,经市语委办推荐,局党组研究,拟推荐曲靖市第一小学参评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9月22日起至9月28日止。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4-3330108
附件:《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云南省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