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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市教体局办公室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信息可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试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http://jtj.qj.gov.cn/)政务公开栏目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获取(办公地址:翠峰路69号)。

(二)公开渠道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将通过市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官方微博“曲靖教育体育”、“掌上曲靖”、“曲靖M”新闻客户端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曲靖市教育体育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翠峰路69号

邮政编码:655000

联系电话:0874—3333852  传真:0874—3333022

电子邮箱:qjsjytyj@126.com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曲靖市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曲靖市教育体育局依申请公开系统填写电子版《申请表》,也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办理流程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在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机关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若申请公开信息出现以下情况的将做出下列处理: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曲靖市教育体育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部门: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监督电话:0874—331265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