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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七条措施等5个文件的通知

2023-09-08 次浏览 类别: 政策解读 [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全市师生的身心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和对社会、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全市工作实际,经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务局研究,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曲靖市预防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十条措施

2.曲靖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条措施

3.曲靖市防范学生群体参与两卡违法犯罪五条措施

4.曲靖市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九条措施

5.曲靖市防范校园交通安全六条措施


附件1

 

曲靖市预防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

十条措施

 

一、健全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纳入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校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筹推动落实,并将工作成效作为扣分项纳入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二、强化养成教育。学校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开足开好思政课,突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革命优良传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安全与健康、国家安全和劳动教育等内容,引导学生学习和掌握道德与法律的基本规范,提升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法治素养和人格修养。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法治讲座、以案释法和情境式教育教学,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突出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要开好《心理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课时,培养学生尊重生命、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控制、挫折教育等心理干预,心理辅导室每天开放时间小学不少于1小时、中学不少于2小时,每年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筛查,建立一生一档心理健康档案,准确了解学生心理特征,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四、突出互助友爱。学校要通过文艺活动、作文竞赛、演讲比赛、体育比赛等形式,释放学生心理压力,加强互动交流、互相帮助,形成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五、重视家庭教育。村委会(社区)要将家庭教育服务纳入村(社区)教育体系,加强对家长履行法定监护职责的指导和监督。学校每学期要召开不少于1次家长会或家长课堂,发挥学校、家委会、家长会等作用,引导家长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法治意识。

六、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每季度、年级组每月进行1次分析研判,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和外来人员车辆核查登记制度。学校每月要组织1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对容易发生欺凌的课间休息、学生自由活动时间和校园周边(含校门口)、学生宿舍、厕所、洗浴室、操场、偏僻角落等场所加强巡逻,做到24小时无空缺、全覆盖。

七、定期全面摸底排查。通过设置举报、咨询热线和学生调查表、学生安全员、寝室安全员、心理咨询老师,以及警情信息、网络巡查、第三方机构反馈的异常信息,精准掌握可能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隐患。学校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班主任每周进行1次排查,建立校长谈心日,每学期每位校领导至少安排3个半天时间开展谈心活动,重点了解掌握各类矛盾和问题,建立排查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八、畅通线索反映渠道。要依托12345便民服务热线,设立统一的青少年维权服务电话,以及学校投诉和举报学生欺凌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引导学生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纸条等方式将了解、掌握的师生矛盾纠纷等线索投递到信箱,并专人管理、定期开箱,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及时采取措施。学校要在宣传栏、门卫值班室、教室等醒目位置公示市、县(区)以及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电话、信访接待地址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线索反映渠道,全面掌握学生欺凌和暴力倾向线索。

九、加强治安综合治理。政法部门要依托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整合信息资源,发挥青少年犯罪信息数据库作用,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研判;要加强校园周边乱点乱象问题整治,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次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园周边销售暴力恐怖、低俗色情等有害出版物以及校园周边网吧、酒吧、报刊店、音响店、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的娱乐场所进行整治。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执勤室,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严格落实“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和双快警务运行机制,高效处置涉校涉生突发案事件;要强化重点人管控,特别要认真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性格孤僻、扬言报复社会及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管控措施,严防发生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的极端暴力事件。文旅、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要联合教育、公安每学期对学校周边出租屋、小旅馆、超市、饮食摊点等场所进行1次检查清理,对校园周边违章、违规建筑要坚决拆除,有效消除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学校要推进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管控和电子巡查等建设,确保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

十、共同营造健康成长环境。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等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群体。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城市随迁子女、困境儿童(孤儿)、单亲家庭儿童等学生群体的关爱,完善建档立卡制度,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工作者、志愿者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护教育、心理辅导和法律咨询,开展结对帮扶,加强安全意识与自护能力教育,增强应对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能力。


附件2

 

曲靖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七条措施

 

一、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承担好协调、调度、督查、督促整改、事故处置职责,压实教体、水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文旅、公安、林草、民政、人社障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群团组织责任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家长教体、学校、班主任、家长、学生双线防溺水工作机制,每周至少对重点部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精准查找问题,限时落实整改。乡镇(街道)要承担属地责任,行政区域内水域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实际采取有效的警示、防护措施,加强对村组(社区)、学校的工作指导。

二、宣传教育入脑入心宣传、广电、通信部门通过短信、电视、网络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村委会、居委会等要以敲门行动、乡村大喇叭喊话等方式,多渠道对家长、学生开展有效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醒监督。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探索学生防溺水新举措、新机制、新模式,广泛推广学习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学校要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全方位、全覆盖深入开展八个一悬挂一条标语、举行一次主题升旗仪式、上好一节安全教育课、召开一次主题班会、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会唱一首防溺水歌曲、出一期专栏或黑板报、建立一个提醒制度)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1530”(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安全教育模式,教育学生熟练掌握防溺水六不一会等防溺水知识技能制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并收回家长回执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教育提醒制度,每天对青少年儿童进行防溺水教育和提醒工作。

三、严格规范水域管理。全面系统摸排所属所有水域,查清楚各类水域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辖区水域权属主体配置防溺水三个一设施,即: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和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等)水务部门健全所有水域管理责任表,加大视频监控安装及大型水库配备救生艇等力度,并利用闯入预警功能及时劝导劝阻私自下水游泳行为。自然资源部门完善工作区、生活区、野外作业区水池、积水坑塘和矿区内水域、地面塌陷积水区、施工用水蓄水区、废弃矿坑积水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后蓄水区等重点区域的责任表,强化风险隐患治理。住建部门强化在建及停工项目施工现场深基坑、住宅小区、建筑施工现场、城市河流、公园水体和城市水库的管理。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农业生产区鱼塘、灌溉用水池水坝的管理,督促鱼塘业主及时劝返到鱼塘边玩耍、钓鱼的学生,不允许未成年学生到鱼塘进行钓鱼、游泳等活动。文旅部门在景区景点涉水区域配齐配足管理人员或救生员,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加强巡查。

四、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学校周边、学生上学放学途经路段的河道、湖泊、水库、水闸、沟渠等水域的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及时掌握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工程部位和水域的位置、面积、深度等情况,确保不漏任何一处水域,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余盲区。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督促学校领导每周至少组织1次全覆盖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无家长接送的学生进行摸排建档和重点教育压实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责任,每天对学生到校、就寝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班主任跟踪掌握学生离校后安全到家、收假按时到校情况。

五、完善防范条件保障。统筹水域权属主体责任人员、民警辅警村干部、护林员、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驻村队员、网格信息员、水库值班值守人员等力量,发动村民、居民和学生家长参与,以村为单位,建立巡查员队伍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加大日常巡查巡逻的力度。完善溺水落水等应急救援机制,以村为单位,组建有游泳技能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培训急救技能,将救援人员的联系方式标示在警示标牌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时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溺水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消除溺水安全隐患。

六、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建立健全包保责任机制,将压力层层传递到最基层,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到具体水域、重点人群,特别是对留守青少年儿童要包保到户、到人。对易溺水区域重点管护、监管,加强巡查频次,建立轮流巡查值守制度,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到具体水域。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预警信息发布要直达一线、直达工程管理单位、直达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及巡河(湖)责任人直达水库、学校、家庭等管理人员,有效实施群防群治。

七、强化工作责任追究结合河(湖)长制、防汛安全检查、包保组检查等检查手段,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对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开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责令整改。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内容,实行倒扣分制度,发生一起、扣分一起,上不封顶。凡发生学生溺水死亡的,按学校隶属管理权限,由教育和监察部门联合实施一案三查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失职失责的,依纪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按照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附件3

 

曲靖市防范学生群体参与“两卡”违法犯罪

五条措施

 

一、加强源头管控。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学生自下而上主动报告、学校自上而下细致摸排”的方式,坚持“校不漏班、班不漏人”,全面梳理排查学生参与“两卡”违法犯罪情况。要定期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及时掌握学生群体的思想状况,重点关注沉迷网络、梦想“一夜暴富”、即将毕业步入社会等人员,联合学生家长检查手机中是否安装非规聊天工具和虚拟币交易平台APP,对安装有此类涉诈APP的学生要开展一对一宣传教育,并就近带到公安机关查清是否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发挥好反诈联席会的平台作用,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对学生群体开展“精准滴灌”定向宣防,深化学生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帮助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跨境违法犯罪和境外涉诈重点地区危险性的认知,增强反诈防骗能力。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强化以案释法,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在校生、实习生做好教育引导和稳控。

三、加强技术反制。人民银行曲靖中心支行要压实银行分支机构责任,对在校学生卡账户采取限额管理、对已离校的学生卡暂停非柜面交易,堵塞学生群体银行卡监管漏洞。通管、工信等部门要督促通信运营商严格执行电话卡实名制、在网积分管理、行业黑名单等制度,加大学生群体电话卡、物联网卡、宽带等电信业务的风险排查和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处置学生群体异常通信行为。

四、加强网络治理。市委网信办、公安网安部门要建立健全学生群体网络账号巡查、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及时预防、识别、处置异常账号,集中清理含有涉诈内容的链接、广告、网页、网站等,营造清朗干净的网络空间。

五、强化打击治理。公安机关要对校园周边、校园内非法组织收购“两卡”的情况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并严厉打击,为在校学生营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

 


附件4

 

曲靖市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条措施

 

一、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构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信息共享。食安办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综合分析研判,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明察暗访和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督导考核,深入推进校园周边售卖食品、校外供餐食品的综合治理。教育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所属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二、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管理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规范T”管理,严把采购关、储存关、清洗关、加工关、消毒关、留样关、用餐关、从业人员关,定期开展自查和预案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件)报告制度。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校长每月召开1次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校(园)长每月、分管副校(园)长每周、后勤负责人每天对食品安全状况至少进行巡查检查1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

三、严格校外供餐企业管理。供餐企业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属地市场监管、卫健、教体等部门及学校的监督管理,与学校签订有效供餐服务合同,购买学生供餐责任保险。不得转让或分包学校供餐业务,不得加工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分装、贮存、运输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在食品包装明显位置注明配送单位、制作时间、保质期等内容,必要时注明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食品烧熟到食用间隔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使用具有保温设施的专用封闭车辆配送食品,并配装GPS定位及可视管理系统,到校路程应严格控制在半小时以内,每次运输食品前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每周至少开展1次定期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加强重点环节管控。强化食品原材料监管,大宗食品必须实行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入库和出库,公示公开品种、规格、供货者的名称和经营资质等。不得采购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亚硝酸盐,对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烧熟煮透食品保存条件和期限要符合要求;食品贮存、餐具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等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对就餐场所清洗消毒、保洁、分餐过程、食品留样和餐厨垃圾清运等进行全过程监控;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在监控区域内,留样食品冷藏保存在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柜内,实行双人双锁,保存48小时以上。

五、严格陪餐制度。要制定陪餐计划,明确职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饭菜进行监督和评价,做好陪餐记录。对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问题及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六、严格校外供餐食品监督。应与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协议,配备食品中心温度测定仪,进行现场验收和温度抽查,做好详细记录,温度低于60℃且从加工到就餐超过2小时的食品,不得进入校园分餐或派送。

七、严格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要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每周进行1次集中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八、共治共管校园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要对供餐企业、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的监督。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售卖或贮存、使用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以及向中小学和幼儿园提供食品等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定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等;在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后,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推动明厨亮灶实施。卫健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接到学校食源性聚集性病例信息后,及时通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九、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学校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经常性教育活动,将食品安全、营养和制止浪费等内容纳入健康教育课,确保每学期开展1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等方式,定期向学生传递食品安全、营养等知识,提升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形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督促经营者拒绝经营来源不明、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感观性状异常等食品及长期食用不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食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附件5

 

曲靖市防范校园交通安全六条措施

 

一、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学校要充分发挥“护学岗”和“校家警”联动护学机制,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志愿者和群防群治力量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加强校园门口及周边道路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营造良好交通秩序。公安机关要强化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及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开展定点执勤和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查处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体、公安部门要认真落实“平安童行”交通安全进校园“五个一”(上好一堂交通安全课、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签订一份交通安全承诺书、组织一次交通安全体验课、制作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要求,推进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提升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坚决抵制乘坐非法载人三轮车、拖拉机、超员车和非法营运车辆,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三、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要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逐一开展隐患排查,按照“一地一册”“一校一策”要求,建立排查整治清单和工作台账,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倒排进度、限期整改。要完善学校门口、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栏等设施,规范校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人流与车流分隔设施,以及坡道、地面停车位、地下车库出入口等减速带、防滑设施、凸面镜等。要紧盯乘坐非法经营和超员车的学生群体,开展重点教育、重点监管,并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拉载师生行为,特别是三轮车、拖拉机、超员车,发现一起,格处理一起。

四、稳妥解决农村学生安全出行。公安、交通、教体等部门要全面排查寄宿制学校学生出行方式和规律,详细摸清掌握辖区内中小学生上学集中出行需求和客运站点分布、运力组织分配等情况,借鉴马龙“校园直通车”经验做法,严格落实“一乡镇一方案”“一校一方案”,定人、定车、定线路、定座位、定时间、定价格,通过开通城乡校车、定制路线客运车、增加“即时用车”、提供预约服务等形式,最大程度满足学生群体性、潮汐式出行用车需求。

五、严格校车及驾驶人员管理。规范校车申请许可,专用校车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用校车动态监管工作机制。学校要与校车服务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每学期对车辆开展1次安全技术检验、对校车驾驶人进行1次心理测验和吸毒检测,并确保车辆的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配备齐全。

六、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监督。宣传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网络媒体等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和违法违规车辆、企业名称或车辆所有人,以及违法超员、非法客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完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有奖举报制度,并广泛向社会进行宣传,形成“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都是监督员”的管理氛围。